李先生293万元拍下法院拍卖房 结果买贵了

发表于: other | 作者: | 日期: 2014/7/13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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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理的财产价格怎么说也应该比较低,这几天,上海的李先生抱着这个想法,在法院拍卖财产时盲目跟拍,就遇到了拍到的房产高于市场价的情况。李先生好不容易把房子拍到后,又后悔了。
[竞拍] 293万元拍下法院拍卖房
李先生今年56岁,儿子结婚后一家人挤在自己家的老房子里,生活着实有点不方便,一直盘算着买一套住宅给儿子儿媳小两口居住,前几年房价太高,房子看了好几套,一直没下手。
上月初,李先生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法院拍卖公告,宁波某法院要拍卖一套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住宅房,公告期只剩下两天。李先生赶紧和儿子一起到现场看房,房子东南朝向,面积、户型、地段和房屋装修都挺好,当时两人想把房子买下来。由于担心房款支付的问题,李先生还特地询问了上海的一家房产中介。中介和他说不用担心房款,可以拍卖下来后先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再用所贷钱款支付拍卖款项。
于是第二天,李先生就和儿子兴冲冲赶来宁波,拍卖须知也没详细了解,就通过银行向法院交付了30万保证金。拍卖当天,竞拍现场气氛热烈,李先生心仪房子的价格从起拍价243万开始节节攀升,李先生志在必得,以293万元的最高价将房子拿下。
[后悔] 拍卖价高过市场价格
拍卖成交后,李先生却傻眼了。因为法院告知他,拍卖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293万成交价(扣除已支付的30万元拍卖保证金,还需支付263万元)全额打进法院账户,待款项全部到位后,法院才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李先生在缴纳各项税费后凭相关法律文书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63万不是一笔小数目,李先生一时半会儿上哪里去筹这么多钱?除此之外,李先生还需要支付拍卖佣金、房产过户中应由买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各项费用,总额也是十几万。这么算下来,李先生购买这套房产的全部费用已超过市场价。不要这套房子吧,30万元的保证金就要损失。要吧,一下子又没这么多现钱。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四处筹钱,搞得自己非常被动。
昨日,法官告诉记者,李先生已经将钱全部打进了法院账户。
[提醒] 参加法院拍卖须理性
法官提醒:法院拍卖财产,在成交后,买受人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成交款以外,还需承担另外的一些费用,以房产为例,需要支付拍卖佣金,房产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等,可能还要承担房产滞交的物业费以及所欠的水电费等。
法院综合考虑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定的拍卖底价一般低于市场价,如果流拍过一次,再次拍卖时价格会更低。但法院仍然建议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将拍卖所需各项费用都了解清楚,由此估算出自己的心理价位,不要盲目跟拍,因为不理性的加价跟拍,导致成交的标的物比市场价高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 https://blog.darkmi.com/2014/07/13/3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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