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ICP经营许可证“与”BBS专项备案“的解读

发表于: sitebuild | 作者: | 日期: 2010/2/02 01:02

以下内容引自站长站

在今天上午11时左右,有多位站长分别提供了关于个别IDC整顿升级 网站挂广告先证明经营资质,上海部分机房将禁止接入个人站点及交互网站两条报料,一度引发了相关的讨论。

不过有知情站长表示,上海机房禁止个人站点接入的消息只是部分IDC推脱责任,为求自保的一个手段。

在下午,有热心用户江先生致电中国站长站,称由于自己工作的相关性,也了解了部分关于经营性网站、悬挂广告的相关问题,经过与编辑之间的沟通交流,江先生分享了以下内容。

什么是非经营性网站
信息产业部(现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2年4月26日回复辽宁省通管局的信息产业部政函文件中明确提到了: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目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进行自我宣传的网站等。这些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什么是经营性网站
根据《关于界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性质的批复》(信部政函[2002]180号,2002年4月26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上广告、制作网页以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这其中就包括了网上广告的限制。

联盟广告该怎么办?
在电话中,中国站长站编辑也针对这个问题向这位热心用户江先生提出了相关的咨询。江先生表示,在网上广告这一概念上,因为当时是信产部的回复批文,时过境迁,互联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没有的主题推广、联盟推广之类的网上广告现在也成为了主流,但文件精神主要表达的是,不管是针对上游公司还是下游用户进行广告行为,并获取了利润,都可以称之为网上广告,都算的上是发生了网上的经营行为,因此联盟广告一样是属于这个范围之内。

江先生称,拥有网上广告必须先有ICP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是有的,但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省份的通管局有下达类似的通知,强制要求这么干,也确实会有个别IDC自己搞的一套规定,规避自己的责任。

ICP经营许可证该如何申请
以福建省为例,ICP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任何的办理费用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公司资质,拥有1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证明,这也仅仅是申请的一个基础条件,至于能不能获得,还得看审批。

专项BBS备案
对于专项BBS备案问题,江先生说,其实电子公告服务证件是分两种,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经营性BBS许可证,这种叫做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另外一种就是非经营性的BBS备案,这种就叫做BBS专项备案。工信部门仅仅是主管部门,真正执行文件精神还是各地的通管局,各省情况各不相同,比如浙江省是不开放BBS专项备案服务的。

BBS专项备案服务个人是不允许的,必须是拥有一个组织主体,也就是需要一个团体、公司,个人站长需要进行挂靠。必须提供的证明最基础的就是保证版主实名制度与24小时值班审核制度。因此,大部分的个人网站是不可能申请的到BBS专项备案的,关闭是迟早的事情。

BBS专项申请服务必须是公司申请,出具相关证件。

因此,个人办理BBS,最好是通过挂靠企业,而个人网站挂广告,先有ICP经营性许可证,这个暂时还不是必须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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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天涯论坛底部banner,可以发现如下几个备案:
(1)ICP证 琼B2-20060032号
(2)(琼)-经营性-2005-002
(3)文网文[2009]162号

观察落伍者论坛,可以发现有如下几个备案:
(1)浙ICP备05020865号 
(2)茂名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 4409013010515

观察子陵论坛,可以发现有如下几个备案:
(1)电信业务审批[2004]字第1815号函
(2)电信业务审批[2004]字第1968号函
(3)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1482号

并没有发现有所谓的论坛专项备案一说,应该还是跟各地的通管局的具体执行规定有关。

: https://blog.darkmi.com/2010/02/02/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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